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才盛于楚,鳳棲于林。
湖北理工學院地處華夏青銅文化發祥地、長江中遊城市群區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黃石市。校園依山傍水、環境優美,是育人的聖地、學術的殿堂。學校是一所以工爲主,工理結合,工、理、經、管、醫、文、教、藝等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是湖北省教育廳首批開展轉型發展試點工作的高校之一。
學校设有20个教學院部,拥有工、理、经、管、醫、文、教、艺等8个學科门类和55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學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學理论”、“药學”4个學科为省级重点學科,“环境科學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學理论”、“药學”、“土木建筑工程”5个學科为湖北省楚天學者设岗學科;国家级大學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學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8个;此外还拥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教學、科研平台20多个,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作爲一所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快速發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學校已迎來超常規發展的嶄新階段,我們真誠期待與您一起共創美好未來,共同書寫詩意人生!
一、招聘條件及待遇
(一)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及學科團隊
對于我校引進的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及學科團隊,在享受國家和省市的相關支持資助政策同時,所有待遇實行“一人一議”。
(二)專任教師
(1)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須具有博士學曆、學位雙證(具有高級職稱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3.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A、B類博士認定條件
A類博士除符合基本條件外,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理工醫科類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區以上期刊發表論文3篇及以上。工科類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區以上期刊發表論文3篇及以上,或SCI、EI期刊論文5篇及以上(注:上述SCI論文分區按中科院最新JCR小類標准認定);人文社科類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論文4篇及以上,或被《人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和《藝術人文索引》(A&HCI)檢索收錄論文2篇及以上,或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收錄或轉載期刊論文2篇及以上。
2.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含)以上或者省部級項目3項(含)以上。
3.獲國家級科研獎勵個人署名順序排名前5或者省級科研獎勵個人署名順序排名前3。
4.獲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個人署名順序排名前2。
5.作爲第一專利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3項以上,並在工程技術領域取得突出成果並産生重大經濟效益。
未達到上述條件的爲B類博士。
(3)聘期
首聘服務期爲8年(含試用期1年)。
(4)相關待遇
1.安家費35—40萬元,具體標准見下表:
類別 |
安家費(單位:萬元) |
A類博士 |
40 |
B類博士 |
35 |
注:學校委托培養的博士,按畢業當年學校的人才引進政策執行安家費(安家費包含培養期間借支的學費、脫産學習期間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等費用)。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提高安家費:2-6萬元。
①具有国(境)外博士學位者,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 5万元。
②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博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分别增加安家费 6万元、2万元。
③具有博士後工作經曆者,增加安家費5萬元。
2.住房
學校將提供周轉房源一套(簡裝)。安家費按簽約年限分期支付,首期支付30%,余款從第二年起按服務年限平均支付(如進校後獲批一項國家級項目可提前發放余款)。
如不需要學校提供周轉房源,安家費可一次性支付,並按1500元/月/套的標准發放租房補貼,連續發放5年。
如夫妻雙方均爲博士研究生,學校只提供周轉房源一套,並分別增加2萬元的安家費。
(5)科研啓動經費
科研启动费按理、工、醫學、文科配套,用于资助到校后开展科學研究用,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分两次拨付。具体标准如下(万元):
類別 |
文科 |
理、工、醫科 |
A類博士 |
10 |
20 |
B類博士 |
5 |
10 |
(6)配偶或子女安置
对于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可安置配偶或子女1人次,其配偶或子女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學校人才招聘計劃和岗位条件的可以参加省人社厅組織的省直事业单位專項公開招聘并优先录用。其余情况按學校编外用工類別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安置,按照相应政策享受待遇。
(7)其他待遇
1.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相應崗位等級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所有新引進博士績效工資按校聘專技七級副教授標准執行,過渡期爲5年。
2.博士津貼:新引進博士,其博士津貼在引進當年內按1200元/月標准發放;在獲批加入學科(團隊)核心成員後,按照《湖北理工學院學科(團隊)核心成員認定與績效考核暫行辦法》享受相關津貼和待遇,每年2萬元。
3.若入選“東楚學者”、“東楚學子”計劃,分別按照人才崗位特殊津貼標准20萬元/年、5萬元/年發放,考核周期爲3年。
4.A類博士或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博士,入职后符合相应条件者即可直聘为副教授。
注:博士津貼、學科(團隊)核心成員津貼、東楚學者、東楚學子只能四選一。
(三)柔性引進
柔性引进指以合同、聘期管理的方式将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到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到我校实际参与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工作。
對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實行目標責任合同管理的模式。各學院須與引進對象商定切實、具體、可行的任期工作目標、任務和考核辦法,經學校評審後簽訂聘用合同。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啓動經費和薪酬待遇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情况具体商定。柔性引进的双聘院士在聘期内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人才奖励费,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和必要的科研条件及工作条件,报销因公往返學校的差旅费。
二、引進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引進人才填寫《湖北理工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並將相關身份證(護照)、學曆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教學科研業績等方面的證明材料,交用人單位。
(二)单位考核。教學院(部)院级學术委员会对引进对象的履历及其學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预审,并对其學术水平、履职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初步意见并确定拟引进层次,报教學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教學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根据院级學术委员会考核意见,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研究,确定引进层次、薪酬待遇、工 作条件、职责任务、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等,并将相关表格 及证明材料提交學校人事处备审。
(三)學校審批。人事處和相關部門對各教學院(部)推薦的擬引進對象學術成果、任期工作目標及工作計劃進行初審後,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核、審批。
(四)簽訂協議。人事處根據校長辦公會議決定辦理相關入職手續,在引進對象正式入校報到時簽署工作協議並按協議兌現待遇。科研經費由引進人才提出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組織論證後,報學校批准立項。
三、2021年湖北理工學院人才引進計劃表